專利發明, 希望您有興趣敬請共同參與推廣:
有鑑於高速公路事故報導,嘗有人夜間因小事故停車到後行李箱拿三角標誌,再被後車追撞,(如新聞報導: 國道事故下車擺故障標示被撞身亡,因此發明本裝置(如第1圖),本裝置已經在國內外多國申請專利。本裝置內置48顆高亮度LED閃爍燈泡,設計簡單方便平時測試,輕盈體積,方便磁貼放在駕駛身邊。
事故發生時首先應開啟車子雙閃黃燈,同時將電線接頭插入點煙器座,取出本裝置拉開延伸,伸出車外,再將本裝置以內置磁鐵黏住車門邊,等待救援即可。
以實際狀況推論,除非火燒車,否則使用本裝置或使用本裝置後坐在車內或是遠離車道,絕對比下車擺置三角標誌安全許多。就算擺好三角標誌,在視線或氣候不佳情況下,也絕對不比昇高之本裝置的閃爍高亮度LED燈來得清楚(實際觀察夜間一公里仍可見閃爍燈光),方便四方警消急速救援。
期望未來,政府相關單位能夠注意到此問題並取消不合時宜的規定,(事故車後擺設三角標誌之規定),而採用本裝置或相關類似之燈具。
也期望各大廠牌車廠,共同研發設置在後行李箱內之隱藏式或是置頂式自動伸縮之LED警示標誌燈具(如第2圖所示)。設計能夠設定在汽車事故時可以手動啟動或由安全氣曩引暴啟動自動昇起閃爍LED燈之裝置。